吉安讯(王霞)“非常感谢,你们的办案既专业又便捷,效率还非常高。”4月1日10时许,吉安仲裁委受理了申请人江西某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我市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因改变合同用地纠纷仲裁一案,当天受理当天裁决,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原来在2020年7月22日,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与我市某县签订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多层pcb等线路板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由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成立江西某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并由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投资20亿元,建设300万㎡多层pcb等线路板项目。合同签订后,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在该县选定的工业园投资施工建设,后因项目性质不宜在原地址完成合同项目,2021年11月,经协商,实行置换异地完成合同项目,对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前期已施工投资金额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审计,因最终结算金额应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此案提交吉安仲裁委仲裁。
吉安仲裁委听取了双方当事人请求后,启动了快速处理纠纷程序,吉事即办,当日立案,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查实、质证、认证。在确认本案事实无误的情况下,于当日16时将仲裁裁决书送到双当事人手中。